“互联网+”与“+互联网”的异同
“互联网+”与“+互联网”本质上相同相通,但从行文顺序不同看出,两者具体含义上存在差异。认清其异同,厘清其关系,对于小到项目操作的微观层面,大到国家行动层面,均有意义。
那么,它们异在何处呢?
首先,两者站位不同。“互联网+”更多强调“逆袭创新”。大体而言,电子商务是互联网向商业的逆袭,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向金融业的逆袭,互联网传媒是互联网向传媒业的逆袭……这种由“新”向“旧”的突入式扩张,已经造成了强烈的震撼,而且这也许只是开始。
“+互联网”则更多强调“顺势创新”。比如工业互联网、金融互联网等,主要是传统行业以既有业务为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理念,提高为用户服务的效率和质量。迄今为止,几乎没有一个行业会轻视对互联网的利用。
其次,两者优势不同。“互联网+”有新技术优势、体制机制优势和更广泛的社会支持,容易产生爆发性增长。互联网技术是基础,再加上其优惠的价格、便捷的操作、舒适的体验,足以赢得巨量消费者。如果再在体制机制上做一点突破,其爆发力往往令互联网企业自己也始料未及。网上购物、网上看新闻、网上金融……莫不如此。
相对而言,“+互联网”拥有的是存量优势、行业标准优势和公信力优势。一方面迫于外部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压力,一方面迫于内部问题导向的压力,传统企业正热情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自身服务客户的能力。这一块虽然舆论声势不大,但其势力版图并不小。从国际上看,德国的“工业4.0战略”,美国的“工业互联网”等,都可以大致归为“+互联网”的阵营。
再次,是主导者差异。根据上述两个不同之点推论,“互联网+”的主导者往往是互联网企业,从技术、商业模式、资金、人才等方面看,都是互联网企业主导着融合进程。“+互联网”则正好相反,主要是传统企业在主导着融合进程。
“互联网+”的概念,经过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火遍大江南北,但这并不表示“+互联网”不应该被重视。仔细品味,“互联网+”行动计划是包含了“+互联网”的,二者形式上是一体的,本质上是相通的。人说,中国需要引入新的制度创新型力量充当“鲶鱼”,所以“互联网+”才以其体制机制灵活创新的优势脱颖而出。即便如此,为了盘活庞大的既有产业优势,写好“+互联网”这篇文章也相当重要,只有成功启动这支重兵,才能下好“互联网+”这盘大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