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条解读“营改增”实务】试点政策、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17)

2016-04-14 14:58 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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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第一章 营改增试点基本政策

出口应税服务零税率与免税

为了鼓励服务出口,国家对部分出口应税服务项目实行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一、出口应税服务零税率的项目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其中向境外单位提供的设计服务不包括对境内不动产提供的设计服务。

【案例】苏州地区某动漫设计公司为美国迪士尼公司提供上海迪士尼主题公园一些场馆与演出道具的动漫形象设计,对照规定只有演出道具的动漫形象设计服务可以适用零税率。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项目属于采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实行免抵退税办法,退税率为增值税适用税率;属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二、出口应税服务免税的项目

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1)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3)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4)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5)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国际运输服务。

(6)向境外单位提供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不含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和向境外单位提供不以境内货物或不动产为对象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

(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三、免抵退税的办理

具体办理要求详见“第十一章应税服务免抵退税”。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