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条解读“营改增”实务】试点政策、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14)

2016-04-14 14:58 胶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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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第一章 营改增试点基本政策

增值税纳税申报

试点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可以选择网上申报或上门申报的申报方式。选择网上申报方式的,可在任意地点通过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申报;选择上门申报方式的,办理地点为主管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

一、纳税申报资料

试点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包括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和纳税申报的其他资料两类。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二)纳税申报的其他资料

1.纳税申报的附报资料

(1)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税控盘(或传输盘),如果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

(2)《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4)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

(5)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抵扣清单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7)《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8)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上述资料,纳税人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同时报送。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采集报送上述资料的电子数据,不需要报送纸质资料;采用上门或其他申报方式的纳税人,(1)(3)(5)项采集报送电子数据,其他需要报送纸质资料。

2.纳税申报的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且有本期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的抵扣联;

(3)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复印件;

(4)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代扣代缴增值税的税收通用缴款书第一联(国库收款盖章后退缴单位作完税凭证)复印件,相关业务的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复印件;

(5)已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应税服务扣除项目的合法凭证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纳税申报表的填写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表样、填表说明、示例具体见“第七章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