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物流迎首个行业标准 快递费将统一计费规则(2)

2015-11-16 14:28 千龙经济

打印 放大 缩小

《规范》第5部分对“服务费用”规定,“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费用包括基本服务费、保险或保价费、退换货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等。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制定明确统一的服务计费规则并在提供服务前告知顾客。其中,提供的财务凭证应该具有结算明细清单及发票(包括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

《规范》第6部分对“费用收取”部分规定,“除代收货款外,消费者(代收人)支付费用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根据事先约定,提供收费凭证。“

《规范》第7部分对“赔偿处理时限”的规定是,“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应与商户或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约定理赔规则,如未进行规定或规定未能覆盖,则应在24小时内答复索赔人是否受理,30个工作日内处理消费者理赔。且要求理赔事件结束后,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组织做好理赔资料的归档保存工作。”

记者了解到,《规范》是由商务部流通发展司牵头,中国电子商务协会、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组织承接,顺丰速运集团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主笔起草。同时参与起草的单位还包括:圆通速递有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普洛斯投资管理(中国)有限公司、乾龙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百利威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浙江网仓科技有限公司、商派软件有限公司、圣特尔•E店宝、锐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菱通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记者从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标准处获悉,该标准深入到电子商务物流系统、仓储、运输、配送、退换货等各个环节,规定了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服务能力、服务要求和作业要求。值得注意的是《规范》不适用于跨境物流、冷链物流和医药物流服务。

以下是《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全文: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作者:宗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