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办理虚假票据业务被罚款40万元

2016-06-29 14:0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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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 6月29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浙银监罚〔2014〕1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为方舟,2014年6月25日,中国民生银行杭州分行因存在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流动资金贷款转作保证金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十八条,浙江银监局对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杭州分行提出警告,并罚款四十万元。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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