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6月27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川银监罚字〔2015〕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相关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资料显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兵,2015年10月26日,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及时、不准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责令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改正,并对其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2016-06-28 18:37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6月27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川银监罚字〔2015〕2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浦发银行成都分行的相关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资料显示,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王兵,2015年10月26日,浦发银行成都分行因贷款风险分类不及时、不准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责令浦发银行成都分行改正,并对其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