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一日接两罚单 均因违规经营

2016-06-27 15:4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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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一日接两罚单 均因违规经营

千龙网北京6月27日讯 6月27日,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发布温银监罚决〔201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温银监罚决〔201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乐清农村合作银行两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分别处罚人民币十五万元和人民币五万元。

资料显示,乐清农村合作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郑锋,2011年6月28日,乐清农村合作银行因信贷人员为客户提供资金融通,信贷资金流入股市,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贷款通则》第二十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被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十五万元。

同日,乐清农村合作银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被中国银监会温州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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