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2日讯 12月1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湘保监罚〔2016〕76号、77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因违规被罚款5万元。
经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120190039001631909**号交强险保单及120190039800558646**号商业车险保单,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陈某,车牌号为湘AUC6**,交强险保单保费为665元,车船税360元,商业车险保单保费为5100.5元,合计应收取保费6125.5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采取向某网站购买1550元积分的方式, 由某网站先行垫付应由陈某支付的1550元保费, 实际收取陈某保费4575.5元。
湖南保监局认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行)第一百六十一条,湖南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
此外,彭灿宇作为平安产险湖南分公司本部新渠道分部负责人,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被湖南保监局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