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8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发布的防港银罚字〔2016〕第1号行政处罚书显示,上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或者企业的信贷信息,被要求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0日,上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八条规定查询客户信用报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三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防城港市中心支行要求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