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重组需防“兼而不并”与“整而不和”

2016-08-17 14:34 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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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国企重组需防“兼而不并”与“整而不和”

继宝钢、武钢筹划合并重组后,近期又有两例央企重组产生:一是国资委通报,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并入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二是国资委通报,中国中纺集团公司整体并入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据国资委介绍,目前集团层面重组步伐不断加快,5组10家中央企业重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还有几组重组工作正在酝酿中,中央企业户数年内有望整合到100家以内。

笔者认为,国企重组不能只是简单地“合并同类项”,要让市场真正发挥作用,让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来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行政化手段导致“兼而不并”与“整而不和”。

事实上,国企的兼并重组并非第一次,上一轮集中在钢铁、煤炭等行业,进行了较大规模的兼并重组,以扩大产能为主要特征。今天最需要“去产能”的钢铁“巨无霸”企业,如河北钢铁、宝钢等,都是在当年的兼并重组中“做大”的。

企业兼并重组牵涉面广、协调难度大,简单两家合并成一家的“合并同类项”,有时候往往带来问题叠加,加剧各方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钢铁行业2007年-2011年间的“兼并重组潮”教训深刻,宝钢重组八钢、韶钢,以及鞍山钢铁集团与攀钢重组等;山东钢铁集团、渤海钢铁集团等先后成立,但这些重组中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兼而不并”和“整而不和”的情况屡有发生。

国企兼并重组归根结底还是“市场化行为”,因此,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主导作用,尽可能淡化行政化色彩,是国企兼并重组能否达致目标的关键所在。笔者认为:

首先,必须以企业为主体,明确兼并重组市场主导作用,坚持市场化运作。一是结合中央“混合所有制”、“打破非公经济身份歧视”等深化改革的精神,引入非公经济参与到兼并重组之中,尤其是一些竞争领域的国企兼并重组。二是即使是国企之间的兼并重组,也应当采取市场化手段,而不是简单地通过行政手段整体划转。三是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近日要求的“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重要指示精神进行改组改造。

其次,坚持自愿协商原则,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是兼并重组能否获得成功的重要前提。“融合”是兼并重组中的世界性难题,是兼并重组失败的主要原因,而“融合”失败则往往是各方面利益矛盾难以调和的结果。以宝钢和武钢合并为例,牵涉到武汉和上海两地政府税源、GDP等考量,以及两家企业干部职工的企业文化冲突等等,这些现实而复杂的利益问题,往往是兼并重组的“绊脚石”。

第三,必须进行全方位联合重组,将战略、管理、生产、营销等各个环节重新优化配置。在这一过程中,还必须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要看到,上一轮钢铁行业的重组,因各种利益纠结,河北钢铁集团、山东钢铁集团在产权、股权划转数年后,仍无实质性重组;日照钢铁、宝钢通过杭钢收购宁波钢铁的股权更是一波三折。这非但没有提升企业效率,还消耗了企业资源,削弱了企业的竞争力。(作者单位: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责任编辑:凤凰(QL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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