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版“以房养老”为何叫好难叫座
1.中国传统观念
“养儿防老”是中国传统的养老观念,早期推广以房养老时的对象,多为30、40后,这一代人受传统思想影响较深,而传宗接代观念也在老一辈老年人中较为普遍,老人一生的财富可能就凝结于房子中,过世后基本上都选择将房子留给下一代,能接受“以房养老”的儿女人也寥寥无几。另外,从这2年中的实践来看,选择“以房养老”的多为独居或者空巢老人,也是印证了:有子女的老人大多不会把自己辛苦一生挣来的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从文化背景的角度看,“以房养老”实际上是对传统养老观念的一种挑战。
2.房价波动性大难以估值
“以房养老”的养老金额度,取决于房子本身的评估价值,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房价波动性太大。比如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抵押额按照总价的70%计算,应该是70万,但是过几年房价涨到了200万,抵押额仍然按照70万计算,对于老人来说有失公平。而一旦房价下跌,势必对保险公司也会造成损失。
3.房产受政策、法律影响较大
与房产有关的东西,通常会受到政策、法律层面的影响较大,比如目前房子的产权为70年,如果以后遇到产权到期,到期后的续费问题还没有一个完善的法律规范,或者以后老人和子女因为房子产生的经济纠纷,房子被判给子女一方,这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都是难以预测的风险。
4.保险公司制度不完善
“以房养老”的业务流程较为复杂,但是有些流程制度不太合理,比如老人参加以房养老后没几年,突然去世,房产价值与保险公司的支出差异较大,这个时候,房子的处置权还是完全属于保险公司吗?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制定出合理、规范的细则,比如老人去世后,法定继承人可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对房屋进行评估,再根据比例赎回房产,或者把房子交给保险公司处置。
就目前来看,仅幸福人寿保险一家公司参与“以房养老”业务,保险公司的参与度也不太高,这就使得“以房养老”实施起来就更难受到认可。
5.国外以房养老产品安全性高、产品灵活性高
国内“以房养老”模式起步较晚,而在不少发达国家,“以房养老”已经成为改善老年人生活条件的重要方式。以美国为例,“以房养老”被称为“房产净值转换贷款”或“反向抵押贷款”,要求申请人必须是62岁以上,拥有自己的住宅,并且已还清或还清大部分贷款。
民间版“以房养老”已暂停 地雷多社区怕出事
北光社区找到党支部书记吴前琼说,2014年3月20日,她到北京参加了一档节目《有话就说》,介绍“北光以房养老模式”。参加节目的有法律专家、民政部的专家、金融部门的专家和群众代表,共商养老模式。“听了大家的意见才发现,风险太多,全是地雷,回来这个模式就停了。”
吴前琼回忆,她当时听到的声音主要来自这几个方面——法律专家认为,房产拍卖是市场行为,在资产评估过程中没有权威部门的介入,只是由社区和社会组织这种自治组织的形式出面,通过社区、老人、买房者三方协商,社会组织参与指导和监督折算出金额,尚需规范的法律操作;从买卖双方的合同和承诺书来看,内容条款比较粗放,类似“遗赠抚养协议”,需专业法律人士协助进行细化,通过规范化程序和标准化文本减少隐患;民政专家则认为,针对以房养老制定的政策和评估机制,除了应有专门的中介组织把关,还需社区、社会组织、律师和公众一起来监督。显然,北光社区的“土办法”,缺失了其中不少环节。如今,吴前琼略显尴尬地说:“我们不敢再扩容了,由社区牵头做以房养老,法律上找不到依据、政策上也找不到支持,地雷多,怕出事。”
吴前琼所说的“地雷”,主要有几个方面:
1、房屋折价问题
首先,没有中介、银行估价,只能靠社区、老人、买房三方协商,折算一个彼此都认可的金额。办法所说的“房子低于市场价成交”,但到底折价多少没有确切算法。
2、老人反悔咋办
其次,社区、居民大会能不能帮老人做主?如果帮老人做主,老人或者其合法继承人哪一天后悔了,社区有可能成为被告。
3、担心遗产纠纷
清官难断家务事,如果老人有子女,子女却说没能力赡养,更无钱买房怎么办?老人的房产卖给“外人”,家人又难以接受。“老人万一死前再立遗嘱,或者死后其他子女跳出来争遗产,纠纷如何处理?”
4、房价涨跌影响
“更大的担忧在于房价。”吴前琼说,如果房价突然暴涨老人觉得卖亏了要反悔,或房价暴跌购房者亏了不愿再干,后续怎么办?
5、养老钱管理问题
老人卖房突然多出一大笔钱,如何管好用好这笔养老钱,对老人和社区都是考验。
“任何一个问题都是一个地雷,11例试点,可能有上百个地雷,何时引爆、会不会引爆,不知道。”吴前琼说,对一个基层社区而言,几乎没能力防控这些潜在风险,爆了一个雷,全盘皆输。谭婆婆就是一个典型案例,在“以房养老”事情上,老人的子女,有的支持,有的反对,因家属意见不统一,社区至今没答应,就是担心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