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虚假票据业务被罚

2016-07-11 11:4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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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 7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甬银监罚决字〔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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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宁波奉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周国伟。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单一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标、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业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宁波银监局作出给予当事人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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