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逐渐步入正轨的中华保险正在谋划上市,但在上市路上,员工股成为不可绕过的坎儿。目前,中华保险员工股确权、转让工作正在推进,然而股价较低成为持有人的一大心结,中华保险扫清上市障碍举步维艰。A股上市必须清除员工股,而更多员工持股则想在上市后卖个好价钱。中华保险员工股转让暂时陷入两难境地。
转股引战投
不可否认,曾于2005年推行的员工持股计划解决了中华保险的燃眉之急,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新疆华联成立后,向员工募资5.3亿元,注入中华控股和中华财险,让公司发展暂时渡过了难关。然而,一度为公司发展立下汗马功劳的员工股,却在当下面临去留的问题。
据了解,当时推出的《新疆华联持股管理办法》,没有规定员工持股期限以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置方式、权益实现方式,也没有规定持股员工发生死亡、辞职、辞退、退休等不再适合持有员工股的情况的处置方式。在中华保险看来,员工自持股以来几乎没有退出机会,只能通过私下交易进行。
目前中华保险提出员工股确权、转让,被市场认为是备战IPO的第一步。为了尽力说服持有人转让员工股,中华保险在宣导材料中解释了员工股存在的种种弊端,例如利益难以保障、个人不能随意处置、双方信息不对称等。
的确,当2005年中华保险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曾宣传“员工出资的预计年回报率不低于6%。但任何投资行为均有风险,此次员工出资的风险主要取决于中华保险未来的发展”,而该公司于2007-2009年出现了严重亏损,濒临破产边缘,最后保险保障基金介入才得以缓解,否则员工股6%的收益只能成为一个“画中的大饼”。
中华保险相关人士指出,公司的持续发展面临进一步增资,而员工股持有人无法实现出资,将面临不断被稀释的可能性。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保险的员工股是在政策并不完善的背景下推出的。早在2004年, 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管理规定》,明确自然人不能直接投资保险公司,因此有了新疆华联持股平台的出现。时隔十年,《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于2014年出台,规定自然人依然不能成为非上市保险公司股东。中华保险表示,基于以上政策原因,出资员工不直接是中华保险的股东,而是新疆华联的股东。员工股只能以新疆华联的名义进行整体处置。
上市存壁垒
在中华保险出现严重亏损、正常业务难以为继之时,保险保障基金出手相助,2013年东方资产入主成为中华保险大股东。随后,中华保险进入了人事调整期,保险集团架构也在搭建,成功拿到寿险牌照,被视为东方资产重要的主营业务,公司上市提上日程,敲定为2016年。中华保险一位高管透露,今年底中华寿险公司将宣布正式成立。
随着上市临近,理顺股权结构成为中华保险必然的选择。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对此,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解释,拟上市公司如存在委托代持行为,从IPO审核角度来看都会被认定为不规范的持股,按照目前的审核政策,必须在IPO筹备过程中将委托代持行为解除,以达到拟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清晰、最终权利人明确的标准。
事实上,对于员工持股,相关政策并非一刀切。今年9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探索实施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不过员工持股“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试点”,保监会也发布了《关于保险机构开展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但像中华保险此类公司的普通员工持股没有明确提及。
依据新疆华联员工股宣导材料,中华保险对待员工股依据的则是2010年五部委联合出台的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规定。规定对员工持股的身份、比例、违规持有的处置措施做了具体规定,包括实际持股人必须具有员工身份、单一职工持股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1%。 或50万股(按孰低原则确定)等。目前,新疆华联原持股员工离职、身故以及非公司员工的持股人数占比高达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