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吸收储蓄存款 唐山市邮政局丰润分局被罚5万元

2016-11-17 14:3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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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11月17日讯 17日,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分局发布银监唐局罚字〔200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唐山市邮政局丰润分局违规吸收储蓄存款的行为,罚款5万元。

处罚书显示,唐山市邮政局路南区分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师旭。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栏显示,允许非邮政储蓄工作人员以流动服务方式协助所属邮政支局储蓄专柜吸收储蓄存款。依据《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唐山银监分局对其罚款5万元。

处罚书还显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4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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