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县邮政局违规办理存款业务被罚3000元

2016-11-17 11:05 千龙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千龙网11月17日讯 17日,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分局发布银监唐局罚字〔200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滦县邮政局违规办理存款业务的违法行为,罚款3000元。

处罚书显示,滦县邮政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沈占海。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栏显示,违规办理存款业务。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九条,唐山银监分局对其罚款3000元。

处罚书还显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4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