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邮政局因套取转存款利息差等违法行为被罚2.7万余元

2016-11-17 13:2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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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11月17日讯 17日,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唐山分局发布银监唐局罚字〔200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迁安市邮政局违规办理存款业务等违法行为,罚款27706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4706元。

处罚书显示,迁安市邮政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孟昭平。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栏显示,违规办理存款业务;套取人民银行转存款利息差。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七条和《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九条,唐山银监分局对其罚款27706元;没收违法所得24706元。

处罚书还显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04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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