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设立“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被警告

2016-11-17 10:44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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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11月17日讯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富蕴县支行发布富(银)罚字【2016】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青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未按照规定设立“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的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处罚书行政处罚内容显示,2016年,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河县支行未按照《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待报解预算收入”专户,根据《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给予警告并处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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