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金融许可证未上报 河北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被罚

2016-11-14 16:35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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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14日讯 11月14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邯银监罚字[2010]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因金融许可证丢失未向发证机关和银监派出机构报告,河北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邯郸银监分局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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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河北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是张金勇。河北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主要违法违规事实:金融许可证丢失未向发证机关和银监派出机构报告。邯郸银监分局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0年11月22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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