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11月14日讯 11月14日,中国银监会河北监管局保定分局发布保银监罚[2014]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未经监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就履职的违规问题作出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处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未经监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情况下,实际履行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保定银监分局对容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整。
处罚书显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