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4日讯 “双十一”来临,一年一度“败家娘儿们”的盛宴就快要拉开序幕,前门消协为您讲解新《消法》在退货、索赔、举证等多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为您的维权行动支招。
前门消协相关负责人通过千龙网提醒消费者,双十一剁手需谨慎,新消法规定网购有“后悔权”,欺诈“退一赔三”。该负责人表示,网购不比实体店,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只能靠店家的描述,费尽心思淘回来的产品,有时候并不能称心如意,这里你最为关注的肯定是退货、赔偿和举证。下面就来看看有何维权招数:
退货环节:网购商品行使“后悔权” 7天内不喜欢就能退
2015年11月,肖女士在网上买了一双295元的靴子,当时页面上标注的是纯牛皮。收货后,她发现靴子不是牛皮材质,鞋面还有胶粘过留下来的痕迹,靴子还有刺鼻气味。肖女士与商家联系提出退货,但对方不搭理。那几天,肖女士给商家打了多次电话,最终同意为其退货,但需承担往返运费30元。
前门消协支招
新《消法》实施后,消费者网购时就可以正当地行使“后悔权”了。消费者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在收到货品7天内,无需说明理由,只要是对商品不满意、不喜欢,都可以向卖家说“不”,选择退货,也就是“无理由退货”。当然,退货的商品得保持完好,别影响人家的二次销售。如果不是因质量问题导致的退货,这笔退货运费由消费者承担。商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7天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商品质量存在问题退货,运费由商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