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枪入狱终获无罪 获43万国家赔偿(6)

2016-10-31 19:32 北青网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男子“卖枪”入狱终获无罪 获43万国家赔偿

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再审

  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再审

  该案原审确定的罪名是“走私武器罪”,尽管定罪涉及的环节还很多,但单从字面上简单理解,问题的关键在于两个关键词:“走私”“武器”。

  一者,如何认定刘大蔚的走私行为?网购是个新事物,确定网购行为本身就具有一定的难度,海关扣留的仿真枪与网购的仿真枪是否能严格对应,更是关键,这都需要扎实的证据来证明。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