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仿真枪被判无期案再审
笔者这里简单回顾一下该案的经过。2014年,刘大蔚通过某网站跨境网购了24支“仿真枪”,后被海关查获。经公安机关鉴定,其中20支具有致伤力,被认定为枪支。2015年4月30日,泉州市中级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刘大蔚无期徒刑。刘大蔚提起上诉。2015年8月25日,福建省高院驳回刘大蔚的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判决后,刘大蔚的近亲属向福建省高院提出了申诉。
应该说,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刘大蔚,还涉及到更多仿真枪买家或卖家,社会公众有理由对该案的走向高度关注。法院启动再审只是一个开始,“原判量刑明显不当”,不当在哪里?再审时必然会对所有证据、事实、法律问题作全面审查,依法得出结论。再审是公正的需要,也是法律宣传的过程,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各方都能依法办事,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