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退市制度需全面完善

2016-10-21 09:25 北京商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A股需要退市制度,让带病上市的公司和连续亏损的公司从哪来回哪去,但很多善后工作需要进行,例如对投资者的赔偿问题、股市的稳定问题等等。

现在不少人总是单方面谴责A股市场有很多老赖连续亏损就是不肯退市,也有人认为投资者恶炒重组股票不够理性,还有人认为带病上市的公司就应该无条件退市。但本栏认为,单方面的退市并不可取,退市制度的完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要照顾到多方面的利益,否则将会对投资者和资本市场构成严重伤害。

先看带病上市的公司,它们本身是不应该上市的,让它们退市本无可厚非,但客观事实是大量的普通投资者已经购买了它们的股票,故让它们退市必须要安顿好这些投资者,本栏昨日的文章提出了先回购再退市的建议,正好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此外还有一大批并不属于带病上市的公司,他们上市时是正常经营的企业,但是上市之后或者是因为投资决策失误,或者是因为行业或者国家宏观经济不景气导致了连续的亏损,公司甚至被ST或者*ST处理,那么从理论上讲这些大股东并没有赔偿投资者的责任。不少人呼吁要让这些公司退市,让股市新陈代谢,甚至提出它们不退市A股市场就不能成熟。

本栏也同意它们不应该长期留在资本市场中,但是简单粗暴的退市并非最佳解决办法。如果能够做到让这些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都满意,又不损害到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那才是最佳方案。事实上,很多暂停上市之后的资产重组已经给亏损企业退市提供了良好的操作程序:第一步是公司暂停上市并停牌;第二步是与债权人达成协议,进行实质上的债转股方案,即注册一家新公司承接公司的全部债权,然后由原大股东持股中划转一部分股票给这家承债公司,承债公司并没有其他业务,它的使命就是持有股票,等待股票将来变现后把所得款项按照比例分给债权人;第三步是把公司的原有资产和业务转让给原大股东或者协商好的其他公司,使公司变为一个没有资产没有负债的净壳;第四步是向重组方定向增发股票,并用所得款项购买重组方注入的优质资产,于是新公司重新获得生机并向交易所申请恢复上市。

这套流程是成熟的,而且从实质上让连续亏损的企业退市了,让新公司上市了,投资者能够挽回一定的损失,债权人能够收回部分或者全部债权,最终是皆大欢喜的局面。

现在的问题是,太多的公司总是不愿意先暂停上市然后再重组,总想着一边交易一边重组,于是引发了太多的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本栏建议,对于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的上市公司,可以很严厉地强制暂停上市,然后在暂停上市的背景下鼓励完成债务重组谈判和资产重组谈判并恢复上市。即本栏认为,不应强制退市,而应该强制暂停上市。

责任编辑:李继业(QF0004)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