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公司在运行航班上未及时更新航图资料被警告

2016-10-09 15:36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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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0月9日讯近日,民航总局发布中南局罚决政法字[2016]4号行政处罚书,对成都航空有限公司进行处罚,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

处罚3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5月25日,成都航空有限公司EU2206航班执行长沙——成都任务,该航班机组未随机携带2016年5月26日零点生效的目的地机场成都、备降机场贵阳《国内航图资料汇编(航图手册)》第06/2016期航图资料,在航班飞行过程中跨零点后机组将使用已失效的航图手册,对航班运行安全造成威胁。

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认为,成都航空有限公司违法了《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第121.549条(a)款规定,依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121—R4)第121.763(a)款规定,对成都航空有限公司处以警告并责令整改。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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