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8月11日讯 8月10日,中国银监会广西监管局桂林分局连发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工商银行灵川县支行违规办理保理业务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罚,两名责任人被警告,其中一人还被罚款5万元。
桂林银监罚决字〔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商银行灵川县支行违规办理保理业务。李茂平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桂林银监分局对其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桂林银监罚决字〔2016〕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工商银行灵川县支行违规办理保理业务。邓敏芬对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桂林银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上述两份处罚书均显示,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