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9月20日讯 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通化长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松原市久千草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以上三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2016-09-20 14:4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9月20日讯 近日,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通化长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泽康药业有限公司、松原市久千草药业有限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我局依法收回以上三家药品生产企业《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告。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