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维保企业签署企业自我承诺服务质量的“京十条”
质监局相关负责人向千龙网记者表示,通过前期组织电梯维保企业召开座谈会,依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深入分析电梯维保工作存在问题,形成了企业自我承诺服务质量的“京十条”。“京十条”是企业必须遵守的最低要求,鼓励公开承诺的内容高于“京十条”的要求。具体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诚实可信、注重质量、服务周到。
2、抵制电梯维保行业内的恶性竞争,杜绝发生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现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加强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教育与业务能力培训,保证做到人员持证上岗,维保现场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4、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保证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型的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存档。
5、 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现场救援。
6、保证对所负责维保的电梯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每年度在定期检验前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做好记录并存档。
7、在维保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隐患及时告知使用单位,严重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当地电梯监管部门,确保做到正常使用的电梯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8、对所维保的电梯保证提供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备品备件,确保电梯安全可靠运行。
9、接到所维保电梯的投诉后,保证做到及时给予处理,按时限要求向监管部门反馈处理情况,并做好记录存档。
10.对于超过定期检验日期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保证做到及时告知使用单位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维保企业向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接受政府部门、媒体以及广大群众的监督,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有机结合,加速形成多元共治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格局,推动电梯社会治理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