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假列费用被罚10万元

2016-07-21 13:5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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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21日讯 7月21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因虚假列支银保渠道营业费用11.85万元,被罚款10万元。

连保监罚〔2016〕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大连监管局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涉嫌违法一案进行了调查、审理。经查,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自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虚假列支银保渠道营业费用11.85万元。上述违法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调查笔录、公司虚列费用相关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凭证复印件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大连监管局认为,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决定对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1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在法定期限内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没有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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