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经营被罚款

2016-07-14 10:3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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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14日讯 7月1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涉嫌违法经营行为,被罚款20万元。

皖保监罚〔2016〕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当事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人民人寿阜阳中支”),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徐友连。经查,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人民人寿阜阳中支利用阜阳市某协会在该公司的退保资金,多次以公司业务员及其亲属名义虚假投保、退保,虚增保险业务。其中2013年6月至2014年1月期间,人民人寿阜阳中支将部分虚假投保的保单进行质押贷款,用于发展业务。该公司时任总经理唐炜(2011年8月--2012年12月任职,2012年12月因病死亡)、王标(2013年3月—2014年11月任职)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资料显示,人民人寿阜阳中支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修订)第八十六条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人民人寿阜阳中支罚款20万元;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决定对王标警告并罚款4万元。

责任编辑:张博(QF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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