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因办理虚假汇票业务被罚

2016-07-14 13:02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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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7月14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闽银监罚决字〔2016〕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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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卢灵敏。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当事人未履行尽职审查职责,连续为同一客户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相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作出给予当事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6月3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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