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7月11日讯 7月11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泽银监罚〔2015〕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市分行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邮政储蓄银行晋城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李培生。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当事人2014年发放的171笔贷款、金额6125.8万元,由客户向房产评估公司支付房产抵押评估费,费用总计32.67万元。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相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晋城监管分局作出给予当事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