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因办理虚假票据业务问题被处罚

2016-06-29 14:07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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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 6月29日,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浙银监罚〔2014〕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问题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余爱萍。“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显示,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浙江银监局对中国工商银行富阳支行作出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五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4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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