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杭州富阳支行办理虚假票据业务被罚款人民币40万

2016-06-29 11:1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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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6月29日讯 6月29日,中国银监会官网发布浙银监罚〔2015〕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恒丰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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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恒丰银行杭州富阳支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盛忠桥,恒丰银行杭州富阳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是: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票据业务;贷款(贴现)资金回流转定期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11〕31号)第十一条《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第七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国银监会关于票据业务风险提示的紧急通知》(银监通〔2006〕10号)相关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银监局于2015年4月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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