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8日讯 6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朝阳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朝银监罚决字【2016】第2号、朝银监罚决字【2016】第3号、朝银监罚决字【2016】第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分别对建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20万元。
中国银监会网站资料显示,建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隗洪军。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一栏均显示,建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对建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