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6月27日讯 6月27日,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发布皖银监罚决字〔2015〕6号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进行处罚,罚款人民币30万元。
资料显示,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唐小晴,2015年11月2日,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因下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贷后管理不力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形成不良并造成损失,违反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严重违反了审慎经营规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七)项,被中国银监会安徽监管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