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共抽检1222批次,总体合格率98.45%,全市食品安全状况持续保持良好态势。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豆制品、蔬菜制品、糕点、蜜饯、酒类、调味料、茶叶及其制品、饮料、蜂产品、乳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共13类649批次产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40批次,豆制品、蔬菜制品、饮料、蜂产品、乳制品、罐头、冷冻饮品、食品添加剂8类产品全部合格。糕点、蜜饯、黄酒、调味料、代用茶等5类产品中检出9批次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为:浙江萧山新塘达发食品厂生产的蛋糕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及沙门氏菌不合格、杭州优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乳酪夹心和建德市梅城五环食品厂生产的鸡蛋糕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及脱氢乙酸不合格、杭州新鼎食品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生产的抹茶吐司(面包)柠檬黄不合格、杭州钟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钟波小桃酥沙门氏菌不合格;杭州沈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风干西梅干安赛蜜不合格;浙江天目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目黄酒氨基酸态氮不合格;杭州天添味精厂生产的增鲜味精谷氨酸钠不合格;杭州正浩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代用茶(卢正浩桂花)二氧化硫不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液体乳、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制品、饮料、蔬菜、肉及肉制品、水产品等7类产品188个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均合格。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大米、大米及淀粉制品、酱腌菜、预制肉制品、禽畜肉、现榨饮料、餐饮具、新鲜蔬菜、熟肉制品、发酵面制品、生湿面制品、含乳饮料、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鱼类、蛋糕、面包(自制)、酱油、醋、煎炸油等20类食品(餐饮具)385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5批次,大米、大米及淀粉制品、酱腌菜、预制肉制品、禽畜肉、现榨饮料、新鲜蔬菜、熟肉制品、生湿面制品、含乳饮料、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及蘸料、鱼类、蛋糕、面包(自制)、酱油、醋、煎炸油等18类产品全部合格,发酵面制品、餐饮具等2类产品中检出10批次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样品为:程龙生(临安老程包子店)销售的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22g/kg(标准为不得检出);杭州通宝大酒店销售的蓝花圆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标准为不得检出);刘甫芝(临安川渔人家餐馆)销售的鲍子盘的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标准为不得检出);浙江金苑培训中心销售的餐盘、勺子1、勺子2的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标准为不得检出);曹银苗(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新台门食府)销售的小碗1、小碗2、小碗3、勺子的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标准为不得检出)。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