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确立市属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3)

2016-05-06 13:10 首都建设报

打印 放大 缩小

来源标题:牢固确立市属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

    3、问: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如何把握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定位?保障党组织有效参与中心工作?

    答:牢固确立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政治核心地位,是国有企业经过30多年改革发展得出来的一条宝贵经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中必须牢牢把握的一条重要原则,是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鲜明特征和本质要求。为牢固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保障党组织有效参与企业中心工作,《若干意见》一是要求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企业章程,进一步明确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二是明确企业党委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9项具体内容和程序,同时要求建立完善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之间重大问题决策沟通机制,对拟研究的重大问题加强事前酝酿,形成分工明确、协调一致的治理机制,保证党委在企业改革中把关定向。

    4、问:《若干意见》对于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提出了哪些新的具体要求?

    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管人才原则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不能动摇。但是这个“管”不是管死,而是要管活,不断增强企业队伍的活力,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支撑。《若干意见》要求:一是创新党管干部原则有效实现形式。不断优化领导班子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选好配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推进董事会选聘经理层成员、在现职企业领导人员中选聘专职外部董事、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等领导人员选任制度改革。二是加强企业领导人员交流。董事长在同一职位任职超过3个任期,同时还能任满1个任期以上的,一般应进行交流;内设监事会主席(监事长)、纪委书记、财务总监在同一单位任满6年、57岁以下的,一般应进行交流。有针对性开展市属企业之间、市属企业与党政机关之间的干部交流,促进复合型领导人员培养使用。三是大力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打造人才发展平台,统筹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企业人才管理体制改革。

    5、问:关于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党务工作者整体素质,《若干意见》是如何考虑的?

    答:党务工作者是国企党建工作的规划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大力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党务工作者整体素质,是做好国企党建工作的关键。对此,《若干意见》强调:一是加强专职副书记配备。市属国有企业党委书记担任企业其他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设立1名专职抓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党委书记由市委管理或批准任职的市属国有企业,专职副书记人选由市委组织部或者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国资委党委等相关部门提名和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任免程序;专职副书记一般应分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协助党委书记全面抓好党建工作。二是加强对组织(人事)部长人选的把关。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人事)部长任免前,须报市委组织部或市国资委党委等相关部门备案。三是拓宽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展途径。企业党务相关部门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应进入党委(常委)。四是建立健全党务工作者激励保障机制。党务工作人员应与企业其他经营管理人员同考核、同待遇、同奖惩;加强党务工作者与其他经营管理人员、业务工作人员的交流;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注重从优秀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企业领导人员,使党支部书记岗位成为发现、培养、考察复合型领导人员的平台。

责任编辑:贾奕炜(QF0013)  作者: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