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确立市属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2)

2016-05-06 13:10 首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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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标题:牢固确立市属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关于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市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此,市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采访,就《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制定《若干意见》?

    答:印发《若干意见》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新要求,加强新形势下市属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特别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改革首要一条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去年,中央印发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召开中央企业党的建设座谈会,对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进行了重要部署。

    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市属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走出一条符合首都特点的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新路。当前,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疏解非首都功能、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程中,在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一系列新目标新举措给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了新课题。去年,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市国资委系统党建工作,对加强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表现出市委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决心和力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委党委共同研究起草了《若干意见》。《若干意见》是多年来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总结,是解决当前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新时期做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同时对于保证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提升国有企业的体制优势和竞争优势,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2、问:制定《若干意见》有哪些主要考虑?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若干意见》主要规范提升的是市属一级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力争通过整体部署、综合施策、重点攻坚,解决好目前市属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

    制定《若干意见》,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紧扣上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北京实际对一些要求进行细化。二是尊重基层创造。对全市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实践中比较成熟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通过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调研和市委巡视情况,系统梳理当前国企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研究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措施。四是坚持实事求是。对于改革方向明确但目前又难以做出具体规范的,提出原则性要求,为基层探索留出空间。

    《若干意见》共分5部分、20条,主要内容包括:第一部分,强调在深化国企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意义,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提出牢固确立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的实现途径;第三部分,规范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运行机制;第四部分,明确党的建设各项基础性工作;第五部分,强化国有企业党委、纪委和主要领导人员管党治党的重大责任。《若干意见》在贯彻落实中央意见精神基础上,融入了北京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践探索,体现了首都特色。

责任编辑:贾奕炜(QF0013)  作者:谢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