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扎牢制度笼子
1.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决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部署,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对本届政府成立时证监会的68项审批事项,已累计取消28项和4项中的部分情形。对于取消的审批事项,采取事后备案、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发挥交易所和行业自律组织作用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国务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示范点建设工作,细化现有审批事项审核流程和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接受社会监督。制定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工作方案,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压缩申请材料,严格办理时限,依法为群众提供高效、热情和便捷的服务。建设中央监管信息平台行政许可管理系统,逐步实现行政许可网上预受理、预审查。
2.规范权力运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机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升监管公信力。证监会作为权责清单编制试点部门,正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权责清单编制试点工作。在下放行政审批等监管权力的同时,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审核工作细则,规范审批流程,约束自由裁量权。对下放派出机构的行政处罚审理工作,加强培训指导,维护执法尺度统一。组织开展稽查案件基础文档第三方备案试点工作,加强稽查执法工作监督。
3.加强重点部门和敏感岗位的监督制约。一是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发行审核权力运行的若干意见》以及审核人员、发审委委员履职回避管理规定,严格落实“标准清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监督有效、全程留痕”的审核机制,执行双人接待和不当说情备案制度,坚持首发和再融资行政许可事项规则、流程与结果公开,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汇报制度。
二是制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工作规程》,明确审核时限,压缩审核时间,完善决策机制,建立重大无先例重组预案披露停牌后沟通机制,充分保障重组委的独立性,强化监管留痕,增加透明度。抽选并购重组审核案例开展廉政监察,对审核程序、过程留痕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完善机构监管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实行一人审核、一人复核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工作小组集体讨论疑难问题和重大事项机制,落实预约接待制度和内幕信息甄别认定、登记制度等,加强监督制约。
四是督促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完善市场监察制度,严格岗位人员选配和监督,加强数据安全和保密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五是严格规范稽查执法行为。出台《中国证监会稽查办案十项禁令》及配套纪律处分办法等文件,对案件线索报送、立案、取证、认定等行为划出“红线”,明确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健全稽查部门案件内审工作制度,强化内审机制对办案的监督制约作用。制定行政处罚执法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明确案件审理环节和工作人员职责,严格审理时限,建立评议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研究制定案件调查证据规则、常规案件审理标准和新型案件法律适用、量罚标准,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六是修订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积极发挥行政复议的执法监督作用,建立监管执法评估长效机制,完善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评估工作。
4.强化会管单位经营财务管理。督促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会管单位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会管单位信息系统建设集中采购服务工作规程,加强信息系统采购监督检查。开展会管单位大额资金存管专项整治,督促完善资金存管制度。规范会管单位违规收费问题,对交易所承担费用支出及对外投资行为加强管理,清查派出机构从地方政府获取补助资金情况,加强经费统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