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27日讯 12月26日,中国银监会发布的湖银监罚决字〔2016〕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长兴农村商业银行因违规代保管重要资料,被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长兴农村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吴明安。长兴农村商业银行存在违规代保管重要资料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57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127号)规定,被中国银监会湖州监管分局处以罚款2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