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银行潍坊分行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被罚20万元

2016-12-21 11:49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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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12月21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罚款20万元。

潍银罚字〔2016〕第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未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第九条履行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条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三)项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其处以20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12月9日。

责任编辑:刘洪昌(QF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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