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13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发布“(北银)罚字〔2016〕第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刚察县支行因对外支付残损人民币,被中国人民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心支行罚款1000元。
据悉,2016年5月23日石海峰在刚察县城关信用社办理存款业务时发现在中国农业银行刚察县支行营业部支取的四十二万元中残损人民币占取款总额90%以上,取款人向海北州金融消费权益保护投诉电话(12363)投诉。2016年5月26人行海北中支专项调查组在刚察县城关信用社对中国农业银行刚察县支行营业部向客户支付残损人民币事实进行调查并取证,结果显示中国农业银行刚察县支行对外支付残损人民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调查后经中国农业银行刚察县支行负责人确认无误。
中国人民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心支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二条: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之规定。人民银行海北藏族自治州中心支行决定给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刚察县支行罚款1000元。作出处罚的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