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8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沪银监罚决字〔2016〕2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支行因违规,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罚款20万元。
据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区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14年1月、2月,该支行在向借款人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时,未采取有效方式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对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账户、违背提款约定用途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