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8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沪银监罚决字〔2016〕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因违规,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警告。
据悉,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2015年12月,该支行因遗失金融许可证,导致未能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金融许可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