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12月8日讯 12月8日,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合作银行因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被罚款5万元。
台银监罚决字〔2016〕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台州椒江农村合作银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为蔡卫玲。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向借款人转嫁抵押评估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五条、第七十三条;《中国银监会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银监发〔2012〕3号),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5万元。
处罚书还显示,中国银监会台州监管分局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