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7日讯 近日,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延)发改检处[2016]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八达岭森林公园因商品未明码标价,被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八达岭森林公园存在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违规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处以罚款500元。
2016-12-07 09:43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2月7日讯 近日,延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延)发改检处[2016]2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八达岭森林公园因商品未明码标价,被罚款500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北京八达岭森林公园存在商品未明码标价的违规行为,依据《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处以罚款500元。
责任编辑:傅昱佳(QF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