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7日讯 12月5日,北京市商务委官网发布京商罚字[2016]第111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祥瑞通典当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被北京市商务委罚款5000元。
京商罚字[2016]第1113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祥瑞通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尹力。 2016年11月8日,北京市商务委执法人员依据《典当管理办法》,对北京祥瑞通典当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发现,该单位存在对同一法人的典当余额超过注册资本的25%的行为。
北京祥瑞通典当有限公司的以上行为违反了《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北京市商务委依法对北京祥瑞通典当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