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5日讯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发布乐银罚字〔2016〕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招商银行乐山分行因业务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罚款18万元。
乐银罚字〔2016〕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乐银罚字〔2016〕2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招商银行乐山分行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乐山市中心支行依法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处以18万元罚款,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3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4.6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