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滦南县邮政局因未按规定办理存款业务被罚5000元

2016-11-20 14:33 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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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网北京11月20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银监唐局罚决字〔2006〕第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省滦南县邮政局因违规,被唐山银监分局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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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河北省滦南县邮政局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未按规定办理存款业务。唐山银监分局依据《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06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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