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1月20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银监唐局罚决字〔2007〕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省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被唐山银监分局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河北省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新站分社经唐山银监分局批准迁址后长达一年时间未办理换证、缴证等有关手续。唐山银监分局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罚款1万元,并办理换领证和公告事宜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07年6月13日。
2016-11-20 10:32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11月20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银监唐局罚决字〔2007〕第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河北省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违规,被唐山银监分局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河北省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新站分社经唐山银监分局批准迁址后长达一年时间未办理换证、缴证等有关手续。唐山银监分局依据《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该行作出罚款1万元,并办理换领证和公告事宜的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07年6月13日。
责任编辑:宗晓丽(QF0010)